弥渡县采矿许可证申请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等有关规定。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注销以下2个过期的采矿许可证。请采矿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直接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采矿许可证名单
序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1 |
弥渡县新街镇振兴红砖厂 |
弥渡县新街镇振兴红砖厂采土厂 |
C5329252010027130056819 |
2 |
罗 章 |
弥渡县云峰红砖厂页岩矿 |
C5329252010037130059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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