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3)001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弥渡县弥城镇弥川大道与小河淌水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联系方式:0872-816370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土地)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弥渡惠扬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 出让 弥渡县弥城镇新庄村民委员会朱坊村 5381㎡ 公共设施用地 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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