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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弥渡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考核评审组对弥渡县密祉镇正兴养殖场进行审查,该养殖场通过审查,拟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弥渡县密祉镇正兴养殖场,法人代表:欧阳晓东。
公示期7天,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72—3074062反馈。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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