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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3-00269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10-08
  • 发文字号: 弥政办发 〔 2023〕 36号
  • 主题词: 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6 16:28
来源: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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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弥渡县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作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内容,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求“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42号)精神,体现了弥渡县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聚力稳定和拓展市场主体就业岗位,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村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着力扩大就业容量,推动提升就业质量,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从做大市场就业容量、金融支持稳岗扩岗、拓宽青年就业渠道、强化帮扶兜牢底线、优化服务提升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了22条举措。

(一)树立市场化就业的鲜明导向,激励企业吸纳就业扩大市场就业容量。明确提出支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激励和保障政策,支持市场经营主体开发就业岗位方面,提出“一次性就业吸纳补贴”的3种吸纳情形和补贴标准。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明确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对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彩云雁归”创业计划的支持和奖补政策作了具体安排。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方面,明确继续执行税费减免的具体税种和享受主体,并对符合条件的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明确扣减标准和扣减税种。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方面,明确继续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对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要求、企业类型、返还标准和资金用途作了明确。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明确支持推动各类高、职院校(含技工类),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紧紧围绕全省“3815”和产业强州“445”要求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对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作了明确。发挥人力资源产业促就业作用方面,明确深化沪滇劳务协作机制,着力推动人力资源企业解决供需和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劳务品牌培育方面,明确深入挖掘“弥渡店小二”省级劳务品牌资源,持续提高品牌建设质量,更好发挥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创业的作用。

(二)发挥金融政策撬动作用,为市场主体在融资侧以及重点群体在还贷侧减轻负担。金融信贷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稳岗扩岗类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在政府贴息方面,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行创业担保贷款网上申办;继续支持重点群体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群体20万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在减轻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负担方面,明确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明确延期贷款和征信调整的具体情形。

(三)拓宽青年就业渠道,统筹发力保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局势稳定。以挖掘政策性岗位资源和稳定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回应社会关切和重点人群就业需求。通过给予激励奖补和创业培训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帮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提升就业能力。通过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村振兴领域就业。

(四)强化对重点人员帮扶,兜牢就业公平正义底线。在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方面,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个性化、针对性、精细化”就业帮扶;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达到条件的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足额发放物价补贴。帮扶困难毕业生就业方面,把脱贫家庭(含监测户)、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五)优化服务提升水平,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覆盖全县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重点企业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服务全县市场主体便利化享受人社对企政策。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提高就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推行“直补快办”,提升劳动者对就业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方面,建立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提升招聘服务能力方面,加大线上线下招聘频次;支持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购买行业岗位需求供给分析、零工需求对接等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力量提供多元化招聘服务。

三、上下协调推动政策有效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的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就业形势整体稳定。

(二)强化权益维护。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三)强化政策宣传。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和产业发展资金统筹力度,重点保障稳就业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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