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临时困难救济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临时困难救济。今年对因自然灾害、疾病、供子女上学、主要劳动力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性救助,共救助153户,565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1.05万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镇为民服务中心和6个村为民服务工作站设立社会救助窗口,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促进社会救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关爱弱势群体解决残疾人困难问题。解决了529位残疾人合作医疗参合费201020元;对符合条件的46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47人,发放金额307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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