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我县晴间多云,最高气温28℃,最低气温13℃,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2~3级。(2024年5月3日16时弥渡县气象台发布) 2024-05-03 16:35:17
  • 索引号: 015243996/2023-01035
  •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弥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起草和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14 11:1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一、县级总规定位和必要性

20195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县级总规是对省、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空间发展战略的细化落实;是实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政策;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整治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基础,为实施国土空间管制提供基本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安排部署,县级总规20236月完成审批工作,乡及总规于20239月完成审批工作,其他涉及交通、水利、市政、消防、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保护、风景名胜区等专项规划,由相关行业部门组织编制,构建形成“五级三类”规划体系。因此,县级总规是国家“五级三类”规划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规划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云南省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进行规划编制

三、规划编制情况

根据要求,弥渡县人民政府负责县级总规的组织工作并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具体编制工作。2019年底,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弥渡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弥政办通〔2019163号),印发了《弥渡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弥党办发〔20201号),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进度安排以及保障措施,县级总规编制工作全面开展。

工作启动后,通过公开招标,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云南同元空间规划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我总规编制任务。开展了《弥渡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与风险评估》《弥渡县城市体检》县城地形图测量等前期工作,完成《弥渡县人口时空变化与城镇布局优化研究》《弥渡县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研究》《弥渡县综合交通体系研究》《弥渡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题研究》《弥渡县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研究》《弥渡县乡村振兴和县域村庄布点研究》6个专题研究。经征求部门及乡镇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202111月通过了州专家联合技术审查。

202210月,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并由自然资源部下发划定成果正式启用成果数据

20233月,根据前期调查研究成果形成《弥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内审和修改工作,形成《弥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于20234月在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2023519召开《弥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家技术审查会,并通过州县专家审查论证

2023529完成《弥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再次向各乡镇和县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2023628报请县安委会审查研究,通过审查。

202373报请弥渡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2023714日,报请县委十届第73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其中,67日和627日向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

三、规划内容

(一)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范围及规划层级

规划范围包括县级行政辖区内全域国土空间,层级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县城),并把弥城镇总体规划纳入一起编制。

(三)底数底图

规划编制“三调”及2020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规划底图。

(四)相关分析评估工作

规划基于县域自然本底特征分析、“双评价”“双评估”、城市体检评估及专题研究等结论,充分识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保护开发、自然资源利用、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明确规划编制的重点和方向。

(五)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

规划围绕“白国故地,南诏新邑,文献名邦津仙境”、世界名曲《小河淌水》民歌故里、中国花灯艺术之乡、中国民歌文化艺术之乡等,总体定位为:“小河淌水乡愁地,绿色蔬菜产业园”。同时,确定近期、远期各阶段发展目标,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明确建立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和空间品质相关指标体系,其中: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0.57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96.49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30.11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不突破10.93平方公里,承接传导州级总规的相关约束性指标。

通过对弥渡地理、自然资源、交通区位等分析,采取主动融入云南省3815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大理州“双核驱动、协同发展”战略,借助日益完善的对内对外快速便捷交通网络,加强与大理、祥云、巍山一体化协同发展,借助祥云产业园区优势,与祥云共同打造建设低碳绿色园区,与南涧共同建设大理州南部农旅融合单元,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工协作,做大做强产业链中弥渡优势的重要环节,打造产业新优势,实现进位发展。

(六)总体格局

细化落实“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和上位规划要求,严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县域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保障国家省州重大战略实施,优化构建城乡融合、区域一体的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

(七)国土空间结构与布局

严格资源环境底线约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严格落实管控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和保护优先的理念,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上位规划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严格落实管控要求。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要求,以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基础,协调城镇开发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空间关系,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并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八)其他主要内容

规划从严格保护耕地、优化高原特色农业空间,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城镇集约集聚、塑造高品质城乡发展空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小河淌水”特色魅力,完善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韧性智慧城市,加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塑造高品质中心城区等方面进行编制。

规划围绕我县生产空间、生态空间、生活空间“三生”空间,从空间发展战略、空间布局优化、规划实施机制、法规政策体系、信息化发展、近期规划、各项目空间保障、工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做出说明及规划。进一步强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指导作用。

1.主要控制指标

2035年,弥渡县耕地保护目标不低于260.56平方公里39.0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6.49平方公里29.4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30.11平方公里49.5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不突破10.93公里1.64万亩),全县村庄建设边界不突破60.16平方公里9.02万亩)。

2.科学合理划定工业用地红线

科学合理划定工业用地红线,为园区经济发展预留空间。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全面分析弥渡县现状工业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的基础上,按照“大集中、小聚集”要求,本着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统筹划定工业用地红线6.85平方公里1.03万亩)。其中: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工业用地保障线1.66平方公里0.25万亩),优先保障近期工业项目的实施;按照节约集约、引导聚集的原则,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合理划定工业用地拓展线5.19平方公里0.78万亩),重点保障中远期工业项目实施。

3.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优化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下一层级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依据。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城市发展目标、城市建设现状以及中心城区范围划定指引等,本次划定中心城区规划范围9.25平方公里1.3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6.35平方公里(0.95万亩)

统筹中心城区生活居住、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防灾减灾、绿地与开敞空间等用地功能。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优化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区养老、消防等设施用地。增加蓝绿空间和开敞空间,开展城市有机更新,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确定各类基础设施的布局和规模,保障各类基础设施用地。

4.重点项目保障

充分衔接相关规划,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根据分阶段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县级及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及国土空间资源配置做出统筹安排,编制交通、能源、水利、环保、民生、、产业发展以及城市(镇)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公共服务设施和防洪排涝工程等重点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在国土空间上的安排与落实。共梳理收集近期重大项目829个,建设规模40.33平方公里。

以上说明,请与议案一并予以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