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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新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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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8 17:00
来源:新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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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2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弥渡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度地质灾害概况

2023年全镇登记在册监测的地灾隐患点共16个,其中滑坡隐患点14个(含金刚完小),泥石流隐患点2个。2022年雨水分布较均匀,多次出现强降雨,部分点位在雨季出现滑坡情况,但没有造成伤亡及财产损失,2022年是较为平稳的一年。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3年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属频发年份,各级都比较重视的一年。对于地质环境扰动较为强烈的公路、矿山及水利等开发建设活动仍保持在较高水平。灾害高发区分布的区域性较强:公路沿线多山体崩塌、泥石流;一些乱采滥挖,废土、废渣随意堆放,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并诱发泥石流的发生;山区由于侵蚀强烈,在单点暴雨条件下的雨季常发生滑坡、泥石流。根据滑坡、泥石流特点,结合我县降雨趋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滑坡5月至10月,泥石流6月至9月。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切实贯彻省政府“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防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

2023年度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着力推进和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基础性调查,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海坝庄村委会:闻家村滑坡点,该村闻剑刚、闻朝阳监测责任人;上马营村滑坡点,该村杨同、李宗华为监测责任人;下马营村滑坡点,该村张国良、李元林为监测责任人;海坝庄村滑坡点,该村赵书、毛银为监测责任人;黄家营村滑坡点,该村马志明、杨发得为监测责任人;龙翔村滑坡点,该村张助、李金菊为监测责任人。

(二)金刚村委会:格者村滑坡点灾害威胁最大直接威胁着整个村的生命财产安全,滑坡点危,该村凹啟、闭兴祥为监测责任人;小甲板村滑坡点,该村字绍堂、字为监测责任人;金刚村滑坡点,该村字进金、李成龙为监测责任人;三岔口村滑坡点,该村李永贵、李向荣为监测责任人。金刚完小及格者村分校点监测责任人毕文书。

(三)罗荡村委会:五盘磨村地质灾害点,该村彭朝聪、贺有贵为监测责任人。

(四)西庄村委会:枧槽口村地质灾害点,该村迟开亮、刘志东为监测责任人。

(五)永增村委会:大官庄村地质灾害点,该村潘锡恒、杨蒙奇为监测责任人;小官庄村地质灾害点,该村曹许、曹森为监测责任人。

(六)北沟箐、南沟箐泥石流由金刚村委会、西庄村委会、西河村委会负责。

(七)公路改扩建及水利工程建设区。具体由公路、水利主管部门及项目设施单位负责。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对本地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将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位,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各有关站所要认真学习、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州关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全社会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把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庄、厂矿和建设工地,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灾后防病知识,有限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让灾害的能力,以减轻经济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三)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1.积极开展动态巡查排查。建立健全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机制,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巡查,对重点防治区域开展汛期前排查、汛期中检查和汛期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向社会公布。水务、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责任主体做好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认真做好专业排查和有关防治工作。

2.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

1)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管理本地地质灾害监测员,做好本地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收集上报隐患监测记录和群测群防有关资料,组织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临灾避险工作。

2)地质灾害监测员负责本村(自然村)地域内隐患区巡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日常监测预警工作,认真做好监测数据记录汇总并及时上报;向受灾害威胁的村民发放避险明白卡。规定预警信号,配备预警器具,落实并熟悉临时避灾场所和撤离路线;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指挥村民做好自救互救,危险情况下可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群众转移避灾。

3)各企事业单位主动接受镇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认真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各类矿山企业要重点做好矿区及其周边地区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要求,对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负全责。

3.全面推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

1)强化监测员管理。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有关要求,配齐配强监测员,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人员监测,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工作,提高监测员的责任意识、纪律观念和认灾、识灾、防灾能力和水平,确保地质灾害日常动态监测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2)充分调动监测员积极性。对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有效预警并及时上报,成功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监测员,给以表彰奖励;对责任心不强、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及时提醒或由村民重新推选;对玩忽职守、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健全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

1)严格落实防灾方案及“两卡”发放制度。各村委会、各有关站所根据灾情和工作实际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镇政府编制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避险应急预案,确定临时避灾场所、撤离路线,并组织做好日常应急演练工作。各村委会根据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组织填制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村民,并向所有持卡人说明内容及使用方法。

2)切实加强灾害巡查监测。监测员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动态巡查,认真记录监测频次和监测数据,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由新街自然资源所汇总后每月报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分析研判工作。

3)认真落实汛期值班要求。每年主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期,监测员要每天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各村委会、各有关站所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代班、责任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防灾责任人、责任范围和监测员值班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及时处理有关灾害的信息。

4)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预警处置。各村委会要及时收集分析监测数据,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水务工作站的沟通协助,在有效提高地质灾害发生时段、地点、范围、等级预报预警准确性的基础上,及时准确上报、下达预报预警信息,并采取广播、打电话等形式,将预报预警信息传递到有关责任人、监测员,确保报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四)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矿区要重点巡查地面塌陷、尾矿库和废渣堆场等可能因暴雨诱发泥石流的隐患点,采矿单位或业主要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并加以实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是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各村委会要加强对尾矿库和废石场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理的推放或因库坝存在安全隐患引发地质灾害。地下采矿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科学开采,防止不当开采引起地表塌陷或地面沉降。探矿权人应当及时对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和形成的危岩、危坡进行回填、封闭,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执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已经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建设项目,应监督其是否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说明书)的结论与建议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突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新街自然资源所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学校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监测工作,发放各种宣传图片、手册,努力培养广大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预防各类地质灾害意识,增强他们临灾避险和自我救助的能力。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检查中各村委会要和各地灾点监测员签责任状,签发“防灾工作明白卡”,同时和学校校长签责任状发“避险明白卡”,明确防灾责任。

(七)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加大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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