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弥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弥渡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农业发〔2023〕55号)项目建设验收要求,弥渡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验收工作组按照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测量、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参与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13家经营主体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和拟补助金额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9日。
举报电话:0872-3074316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