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为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弥渡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5日组织召开了《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及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1.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3年12月13日,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在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的名额及产生方式、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相关事项。
2.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3年12月24日前,确定了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记录人。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代表24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代表及项目涉及乡镇、村委会代表21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的专家等3人),决策发言人2名,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记录员3名。
3.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3年12月25日,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在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同时,在听证会举行前于2024年1月3日将《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等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1月5日下午2时,听证会在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熊国华主持,决策发言人为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丁利、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乐金安。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24名听证代表,21人到会(3人因故未出席);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记录人3名均到会。本次听证会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听证会可以举行。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介绍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记录员,告知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三)由编制技术单位介绍《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的详细内容、依据、指标调整情况等;滇中引水办和设计单位发言;
(四)各位听证代表对《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和提问;
(五)决策发言人和技术编制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回答了提问;
(六)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作简要总结;
(七)听证监察人就听证会发表监察意见;
(八)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21人均就听证事项陈述了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内容客观公正,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一致同意《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代表发言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意见建议:
(一)基本农田补划地块应到实地踏勘、现场勘测,不能占用农村公路、机耕路及水沟;
(二)基本农田补划地块需到林草部门比对林草数据,避让林地、草地、湿地;方案中该项目涉及占用弥渡县林地25.9575公顷、草地1.0439公顷,国家林草局批准该项目占用弥渡县林地27.3989公顷,建议进一步核实。
(三)建议在寅街镇高营村委会增设一个分水口;
(四)项目征地测量数据和用地报批数据相差2.39亩,须核实清楚;
(五)认真核实方案中数据、地类、地名等;
四、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基本农田补划地块情况,在工作前期已经组织相关部门、涉及乡镇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符合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相关要求后由技术单位到现场测量。补划地块要与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按基本农田相关要求管理。
(二)到林草部门比对林草数据问题,会后编制单位尽快到林草部门核实相关数据,补划地块不能与林草数据有冲突,须为耕地。
(三)增设一个分水口问题,会后请滇中引水办公室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向上级争取在高营村委会增设一个分水口。
(四)项目征地测量数据和用地报批数据不一致问题,会后编制单位进一步核实清楚,并认真校对方案中文字、数据、地名等内容。
听证代表对《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弥渡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给予充分肯定,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决策发言人进行了解答,采纳了听证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尽快修改完善方案后上报州、省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批复。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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