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弥渡县新街镇设施化有机蔬菜种植示范项目(二次)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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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国资 72.7% 自筹 27.3% 贷款 0.0% 外资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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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建设有机低碳智能温室大棚260亩,配套内保温、二氧化碳系统、增温降温系统、轨道及轨道车系统、人工气候室等,可实现蔬菜周年高产高效稳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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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2-05 13:59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0872-3074316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弥渡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郭态坪 |
办公电话: |
15198768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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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罗少丽 |
办公电话: |
0872-8399699 |
移动电话: |
18087282755 |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400071001001 |
标段名称: |
弥渡县新街镇设施化有机蔬菜种植示范项目(二次)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2-19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06 08:30 |
开标地点: |
弥渡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建设有机低碳智能温室大棚260亩,配套内保温、二氧化碳系统、增温降温系统、轨道及轨道车系统、人工气候室等,可实现蔬菜周年高产高效稳定生产。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实验)、移交等,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不含永久用电)。2.1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服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常规智能化设计专项设计等,设计成果按相关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配合甲方组织的有关设计的所有专家论证会并通过评审,配合发包人报批报建、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部门需提供的有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现场指导监督、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2.2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建设有机低碳智能温室大棚260亩,配套内保温、二氧化碳系统、增温降温系统、轨道及轨道车系统、人工气候室、附属工程等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投运等服务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结算、验收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头标人自勘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外请附相关说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1.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外请附相关说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监督部门:弥渡县农业农村局0872-3074316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3-06 08:30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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