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3〕60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环发〔2023〕24号)文件要求,省、州对弥渡县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现将国家、省、州、县各级各部门对我县2023年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汇总公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
根据云南省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数据显示:弥渡县2023年监测总天数365天,有效监测天数362天,其中空气质量一级(优)213天,二级(良)137天,轻度污染12天,无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气,空气优良率96.7%,较去年同期下降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3,较去年同期上升1.2%。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日均值分别为:二氧化硫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1.1%;二氧化氮1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2%;一氧化碳1.039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0.2%;臭氧9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8.1%;可吸入颗粒物(PM10)27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细颗粒物(PM2.5)1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一)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于1月3日、4月10日、7月7日、10月12日对我县的大横箐水库湖心、桂花箐水库湖心开展水质监测,监测项目64项,其中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中的23项,表2饮用水源补充项目5项,表3特定项目80项中的优选33项,其他项目3项。监测结果:大横箐水库、桂花箐水库一至四季度均分别为:Ⅱ类、Ⅲ类、Ⅱ类、Ⅲ类。
(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
2023年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红岩镇小黑龙箐、新街镇荨麻箐、弥城镇蒙化箐河、寅街镇朵祜河岔箐、红岩镇水茂坪龙王庙5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季度开展1次水质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指标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常规项指标,根据监测数据评价结果水质类别为:寅街镇朵祜河岔箐一季度Ⅱ类、二季度Ⅲ类、三季度Ⅲ类、四季度Ⅱ类;弥城镇蒙化箐河一季度Ⅱ类、二季度Ⅱ类、三季度Ⅱ类、四季度Ⅱ类;新街镇荨麻箐一季度Ⅱ类、二季度Ⅱ类、三季度Ⅱ类、四季度Ⅱ类;红岩镇清水沟小黑龙箐一季度Ⅱ类、二季度Ⅲ类、三季度Ⅱ类、四季度Ⅲ类;红岩镇水茂坪龙王庙一季度Ⅱ类、二季度Ⅱ类、三季度Ⅱ类、四季度Ⅲ类。
三、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
弥渡县纳入上级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有:礼社江龙树桥国控断面和毗雄河弥渡县出境省控断面。根据生态环境部国控断面地表水“采测分离”监测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反馈结果,地表水礼社江龙树桥断面(国控):2023年年均值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其中4月、5月、6月、11月达Ⅱ类水质,2月、3月、7月、8月、9月达Ⅲ类水质,10月、12月达Ⅳ类水质,1月缺测;地表水毗雄河弥渡县出境断面(省控):2023年年均值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其中2月至6月达Ⅱ类水质,1月、7月、9月、11月达Ⅳ类水质(总磷超标),8月、12月达劣Ⅴ类水质(总磷超标),10月达Ⅴ类水质(总磷超标)。
四、声环境
1、区域声环境
昼间(06时-22时)声级范围38.1~59.5dB(A),区域声环境噪声总体水平49.0dB(A),评价结果达一级,为好级别,未超标;夜间(22时-06时)声级范围,29.9~49.6dB(A),区域声环境噪声总体水平42.0dB(A),评价结果达二级,为较好级别。
2、道路交通声环境
昼间(06时-22时)声级范围:59.3~70.0dB(A),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4.6dB(A),评价结果达一级,为好级别;夜间(22时-06时)声级范围:46.9~55.3dB(A),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52.3dB(A),评价结果达一级,为好级别。
3、功能区声环境
1类功能区:一至四季度监测结果按功能区类别全年整体评价,昼间(06时-22时)声级范围:25.2~64.7dB(A),达标率99.22%,夜间(22时-06时)声级范围:24.0~49.2dB(A),达标率85.94%;一至四季度监测结果按单点位评价,2个1类功能区监测点位昼间8个点位次达标,达标率100%,夜间等效声级7个点位次达标,达标率87.5%。
2类功能区:一至四季度监测结果按功能区类别全年整体评价,昼间(06时-22时)声级范围:29.3~69.3dB(A),达标率99.69%,夜间(22时-06时)声级范围:28.9~57.7dB(A),达标率98.12%;一至四季度监测结果按单点位评价,4个2类功能区监测点位昼间16个点位次均达标,达标率100%,4个2类功能区监测点位夜间16个点位次均达标,达标率100%。
4类功能区(1个监测点位):一至四季度监测结果全年整体评价,昼间(06时-22时)声级范围:35.5~58.9dB(A),达标率100%,夜间(22时-06时)声级范围:46.0~53.2dB(A),达标率75%。
2023年弥渡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为92.86%
五、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2023年弥渡县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4次。监测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表2中的19项。监测结果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规定的标准限值。
华润水泥(弥渡)有限公司监督性监测3次。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汞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等,其中二号线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测定项目还包括非甲烷总烃、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等。监测结果均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规定限值。
弥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监督性监测2次。监测点位为渗滤液处理站排口,监测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表2中15项,监测结果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规定的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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