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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弥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弥渡县税务局2023年度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度,全县共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437514.97元(大写:伍佰肆拾叁万柒仟伍佰壹拾肆元玖角柒分)。
国家税务总局弥渡县税务局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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