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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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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14:28
来源:弥渡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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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小河淌水乡愁地、绿色蔬菜产业园”的发展定位和建设名副其实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的奋斗目标,以“不干则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的奋进姿态,认真贯彻落实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弥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链接的通知》(〔2024〕-1号)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总结,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中。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法治建设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三是严格按照《中共弥渡县委 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渡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弥党发〔2022〕19号)要求,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相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创建省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有关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观看案例视频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场,党员集中学习15场次,参学人员1100余人次,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局形成了严格执法、职工守法的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常态化地学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和政策,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执法能力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做好学用结合、融会贯通,将所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并认真加以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

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我局一直以来坚持重大决策必须经过集体研究,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上级交办的重点工作内容,均先由相关股室组织会审,并对决策进行风险评估,重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会审查,再经班子会、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例如探索推进大理高普饲料等7宗工业项目用地“挂牌即摘地、拿地即开工”,助力打造云南弥渡产业园区建设提速增效;实现老财政局地块“交地即交证”、时代中心楼盘“交房即交证”新模式。

四是切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找到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密切联系群众,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放在第一位。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等业务服务流程,增强主动服务,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切实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同时针对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组织调查研判、召开联席会议等进行认真研究和审定,形成了可操作性处理意见,化解美晨新城等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提升群众幸福感。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一是优化操作流程,减少前置环节。坚持以“高效、服务、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操作流程。精简前置环节、明确材料清单,推进实施一表申请、一次性告之、一次性受理,严格按文件规定收取登记费,减轻企业和群众办证负担。

二是压缩办理时限,提供快捷服务。围绕高效便民宗旨,不断探索高效便民登记新举措,优化登记工作流程设计、环节管控,按照要求形成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1.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查封、注销、异议登记及特殊急件即时办结的高效办理模式,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全力做好“财产登记”服务,2023年度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41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859本,查询档案7715件,共抵押贷款金额73160万元。

三是认真落实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两个阶段的牵头责任,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实现了“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实现了“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减少了行政许可事项2项,大幅压缩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2023年度共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6份,验收核实46份,出具规划条件26份。

2.科学谋划,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一是有序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前期调查研究成果,已于2023年3月形成《弥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摸清我县资源底数,收集完成了“十四五”期间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初步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成果,并通过县级审核,待州人民政府批复后将按照省州工作安排完成上图入库。

二是按计划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7个环节28个步骤,抓实省、州、县三级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利用3年时间,按照2021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底前完成40%、2023年完成其余30%计划,完成83个行政村新一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及发证工作。严格规划审查,办理了大理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弥渡县谷芹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弥渡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苴力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大理州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弥渡县烟花爆竹仓库迁址重建工程项目、大理州弥渡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共7个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总规模14.5139公顷。

3.围绕中心,全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用地保障。2023年度组织完成出让供地15宗,面积424.99亩,成交价款13530.94万元。无偿划拨供地3宗,面积188亩。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用途变更手续3宗,面积22.3亩,补缴价款418.7424万元。办理国有土地转让333宗,其中划拨用地补办出让59宗,补办面积1421.055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87.5441万元。

二是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复。

三是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预检和听证工作。

四是加大用地报批力度。完成了弥渡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弥渡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弥渡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组件报批,面积240.92亩,保障了弥渡第一完全中学整体搬迁项目、农产品生鲜冷链物流项目、玉米制种厂项目用地,提高了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能力。

4.多措并举,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扎实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4月25日省下达弥渡县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图斑4743个,面积6782.13亩。其中,一般耕地流出4397.54亩,永久基本农田流出2384.59亩。经过排查扣除有合法手续等不需要进行整改的,全县需完成整改任务3946.95亩,根据2023年10月17日云南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弥渡县省级审核通过整改进度为112%(其中:就地恢复整改进度95.73%,补足同等数量质量耕地进度118%,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进度131%),整改完成面积4438.39亩。

二是认真开展2023年疑似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弥渡县2023年下发第一批疑似耕地流出问题图斑1138个,面积18391.82亩。根据排查阶段成果需要进行整改的面积为5866.92亩,根据2023年10月17日云南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数据,整改完成面积410.42亩。

三是有序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2023年9月14日,州级下达我县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2400亩,经过内业梳理,外业核实,初步完成我县多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入库工作。

四是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序进行。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实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开展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业务知识培训、录入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项目通过系统审核409个。

五是积极储备耕地后备资源。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有关工作的函》(云自然资函〔2023〕59号)要求,全县共划定后备资源补充空间面积为5.13万亩,其中进出平衡后备资源2.44万亩,占补平衡后备资源2.69万亩。

5.坚持严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完成例行督察整改工作。2023年自然资源年度督察发现我县问题7个,属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不符合要求及后期管护不到位。经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复核,与林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2019-2022年所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阶段二次上图入库,数据于2023年8月20日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并报农业农村部进行了图斑调整。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二是统筹推进卫片执法整改工作。2023年,上级下发弥渡县土地卫片执法图斑414个,经图斑分割为503个,面积3928.56亩,其中占用耕地1140.44亩。经举证、整改销号,截至2024年2月29日,我县剩余新增非农违法耕地面积8.11亩,违法占耕比例3.17%。

三是严厉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弥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以县级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紧密配合的联动机制。对全县生产、建设及停工停产停建矿山、历史废弃矿山(已注销矿业权)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近三年内的矿产卫片图斑和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行动成果,重点对整治任务中明确的六种情形进行排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共组织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专项巡查65次,共发现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1宗,并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认真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以及管理事项的现实需要,严格审查我局规范性文件,坚

决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保障政令畅通。

二是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向县司法局报备审查。

2.扎实执行上级要求,推进执法部门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弥渡县委办公室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弥党办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弥渡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加强与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接力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商请法律顾问和政府贵达律师团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将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重要程序。

4.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一是确保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应移尽移。根据刑法要求,对于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交至公安机关。2023年我局向公安机关移交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起,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二是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协作创新方式,形成打击合力。于2023年8月12日联合印发了《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协作配合的意见》;根据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指标,扎实按弥渡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完成2023年度“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执法查处程序,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宣传。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会审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召集相关股室进行案件会审,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执法活动报县人民政府审核。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自然资源权力清单的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将所有权力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编制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院监督,积极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8件,均已完成答复。

三是在行政应诉过程中,做到积极答辩并依法出庭应诉,并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主要领导或一名

副职领导参加出庭应诉。2023年我局收到行政应诉案件4件,判决案件3件,裁定案件1件。

四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答复。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8·29”测绘日、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等专项法规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宣传咨询、投放宣传片、悬挂宣传横幅,印制宣传图、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让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营造全社会遵守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氛围,提高全民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自觉性。

二是围绕扫黑除恶、矿山安全等,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设立法治学习宣传专题,开展法治文化宣传,不定期更新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政策法规机构力量仍有所欠缺,由于业务工作量大,未能很好地将本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细做实,个别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指导思想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

(二)自然资源职能集中,涉及法律法规众多,知法、学法工作压力大,法治宣传工作的基础、法治国土建设开展还不够扎实,基层学法热情不高、法制工作的机构建设有待加强。

(三)普法宣传工作创新不足。受制于人力物力,主要依托现场发放资料、宣传栏张贴、会议学习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工作创新不足。

(四)机构改革以来部分职能仍未理顺,工作衔接力度有待加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根据2024年2月4日召开的弥渡县行政执法事项清理业务培训会安排部署,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更新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严格按县级统一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持续做好乡镇赋权工作,对已经下放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根据乡镇实际需求,及时到各乡镇进行不定期的业务督促指导,确保监管跟得上;同时合理制定赋权业务培训计划,认真编制培训课件,确保乡镇接得住。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普法培训力度

建立和完善法律学习和培训考试制度,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明晰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推进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事项。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管制度

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评查经验,扩大评查范围,严格评查要求,研究适合于自然资源部门的评查标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动态监管,建立健全行政许可

内部监督机制与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弥渡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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