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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4-00055
  • 发布机构: 其他单位
  • 成文日期: 2024-03-11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10:12
来源:弥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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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弥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普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定期对普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当年的普法工作计划,使普法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做到思想重视,领导有力,工作落实。二是安排一定经费,征订各类普法书籍和报刊杂志,订阅了普法读物、《保密工作》杂志及《人民日报》、《中办通讯》、《内参》等党报党刊学习读物,为普法学习、宣传提供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编印了《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全国性宗教团体关于崇俭戒奢的共同倡议》等书籍手册,发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场所组织学习,提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普及率和知晓率。三是通过部务会等方式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法律法规,并依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四是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年内共开展专题学法9次,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3次,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次。五是完善各类调处联动工作体系,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建立乡镇、村综治中心,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分级依法处理、打击涉民族宗教因素事件,保证各民族合法权益。六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每年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的一年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下达到各乡镇、各部门。每季度召开1次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稳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做到“一季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排查出来的重点隐患,及时开展研判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有力应对措施,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出了事都能及时化解”,防止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并将研判、防范、处置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州民宗委。2023年县内没有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群体性事件。七是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依法办事,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认真办理少数民族方面的来信、来访,把维护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作为第一职责,确保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二、立法工作

弥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稳妥执行相关政策,配合相关单位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确保弥渡各族群众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平等参与本地区各项事务。出台《弥渡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办法》等政策法规,针对县级各部门出台的涉及民宗领域方面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等提出意见建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共梳理完成24项行政事项,均已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法治性,并公开了监督、举报方式。已制定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办事指南,2023年至今无申请办理事项。已按政务服务局要求对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完善了权责清单事项,进一步理顺了权责关系,规范和优化了行政监管事项清单。

三、守法普法工作

将民族宗教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的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人文化、数字化。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弥渡县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促进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学法用法。召开迎接大理州重新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检工作推进会,会上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大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会议精神进行了再传达、再学习、再领会。在花灯广场举行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启动仪式,活动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委国安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县司法局、弥城镇等部门配合,同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民族宗教政策集中宣讲活动。在县委党校举办一期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活动,活动对全县300余名党员干部及民族宗教代表人士进行宣讲培训,宣讲主题为“学深悟透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弥渡县统一战线代表人士暨统战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会议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行了学习培训。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村(社区)基层干部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意识,夯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各乡镇组织辖区相关站所于“赶集日”开展了1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三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族宗教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及时解决影响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确保团结和谐。结合宗教工作实际,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了1次以上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四是召开宗教工作推进会议,组织参会人员到弥渡县博物馆开展了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主题实践活动、崇俭戒奢及“三爱”“四史”暨文化浸润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及教职人员代表围绕如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践行宗教界人士“四条标准”及巩固“崇俭戒奢”教育成果作了交流发言。五是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宪法普法活动。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向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500余份。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建台咨询、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为往来各民族群众宣讲了宪法中有关民族宗教的内容,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单、反邪教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等200余份。六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根据《弥渡县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弥民宗发〔2022〕2号),加大民宗领域普法力度,为加快推进法治弥渡建设贡献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深入开展民宗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结合以宪法和法律、国旗、国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全面开展“和谐寺观”创建工作,切实增强信教群众“五个认同”。积极开展“法律进寺观教堂”为主题的爱国主义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信教群众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信教群众首先是公民的认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平安寺院”为载体,广泛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知法守法,自觉维护团结稳定,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生活,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七是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普法在线答题等活动。按要求将法治文化纳入精神文明创建,通过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在机关内悬挂民宗领域法律宣传展板等。

四、执法工作

本单位共有4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资格证,均已参加过法治培训,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发生。2023年,一是对各级各部门涉民族宗教领域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抓实宗教活动场所大型会期安全执法工作。因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大型会期逐渐增多,群众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拜祭,我单位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执法检查,2023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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