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我县多云,最高气温29℃,最低气温14℃,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4级。(2024年4月27日16时弥渡县气象台发布) 2024-04-27 16:30:41
  • 索引号: 792892018/2024-00026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 成文日期: 2024-03-18
  • 体裁: 通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11:19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打印文本】
分享到:

2023年,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环保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法治环保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开展普法守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职工会学习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2023年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成立以局长为队长的普法专项工作队,制定《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月细化工作任务。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为宣传契机,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利用职工会、党组会、支部会等会议,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发放公开信1485份,通告1320份,劝阻露天焚烧150余起。制作短视频《禁烧秸秆保卫蓝天》宣传片,在七彩云端进行加载。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弥渡县四方砖瓦厂对20余家企业开展执法帮扶现场培训。

3.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2次,开展专题学法2次,在微信群及时转发弥渡政法拍摄的小视频及上级要求学习的相关法律知识。制作法治文化宣传专栏,不定期进行更换。在单位的电子屏循环播放“八五”普法宣传视频及环保类相关处罚案件视频。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1.严格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和“四个”配套办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2023年,共检查企业281家次,出动监察人员828人次。对3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处罚金额87.65万元,结案率100%。“12369”环保投诉热线共接受来信、来访、微信投诉66件,办结66件,满意率100%。

2.严格审批服务。深入企业主动了解项目建设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行“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服务,服务指导企业50余家次。严格执行《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审批程序管理规定》,环评项目均通过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零距离、面对面”向建设单位解读环评法律法规和最新环评政策要求,对项目环评编制技术、审批政策等方面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引导企业严守法规,增强环保意识,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审批服务到位。2023年,完成14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指导40个项目自主完成环评登记表备案,助力全县社会经济高效发展。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按照《大理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9〕85号)《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大办发〔2019〕53号)文件精神,我局属于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弥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挂牌工作,相应执法工作由州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二是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人员招录统一由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目前,核定编制10人,在编9人,执法证持有人数6人,执法服装及执法装备统一由省州配发。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由于州级、县级抽调人员严重,导致执法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突出。二是执法装备配备不足。目前未配备专用的执法车辆,无法保障正常的执法检查。三是机构改革尚未理顺。由于机构改革,分局属于州局派出机构,暂无生态环境的执法权和处罚权。四是普法工作形式单一。普法工作的宣传停留在发放小册子、播放小视频,难以引起群众的兴趣,普法效果难以达到预估效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创建省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有关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有关规定,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听取法制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二是成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2023年,召开案审会4次。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为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聘请云南群信律师事务所邬仕月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四是带头学习宣传。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年内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业务法规2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制作法治文化宣传专栏1个。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普法力度,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运用“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段,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推进普法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创新普法模式,转变生态环境执法服务方式。大力向企业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帮助企业精准查找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竭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大执法力度,用好用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强力监管手段,把生态环境执法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机结合,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系列突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参与法治培训、执法大练兵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提升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