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弥渡县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63.53万元(其中:维修资金交存收入447.17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6.36万元),使用维修资金62.90万元(其中:拨付维修资金62.50万元,银行转款手续费支出0.4万元),2023年度住宅维修资金结余400.6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共计结余7418.87万元,其中:住宅维修资金结余7307.97万元,利息结余110.90万元。
二、2023年,弥渡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按大住建〔2012〕211号执行(此标准自2012年10月01日起执行至今),现将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公布如下:
1.多层住宅以及低层住宅、别墅、小区内非住宅(砖混结构):69元/㎡;
2.多层住宅以及低层住宅、别墅、小区内非住宅(钢混结构):81元/㎡;
3.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钢混结构):111元/㎡。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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