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马兆麟于2004年经登记取得坐落于弥渡县弥城镇西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弥国用(2004)字第0185号,土地面积:125.995平方米。
根据申请人马勇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马兆麟于2015年2月27日死亡,其名下坐落于弥渡县弥城镇西街的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家人协议由长子马勇一人继承,马兆麟父亲、母亲早年间相继去世、配偶杜丽枝于2023年7月11日去世,长女马华、二女马蓉、三女马葵放弃继承。
经弥渡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告知,该宗土地使用权由马勇一人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确定给马勇,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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