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民政局2021年11月城乡低保
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相关信息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2017〕18号)要求,现将弥渡县2021年11月农村低保、城市低保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弥渡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联系,联系电话:3071987。
附件:1.2021年11月农村低保保障对象信息公示
弥渡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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