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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3-0105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2-06
  • 发文字号: 弥政办发 〔 2023〕 2号
  • 主题词: 核桃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加快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2 14:16
来源:弥渡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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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弥渡县加快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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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弥渡县加快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推进我县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市场导向,强化科技支撑,以培植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值为重点,采取政府引导、企业投资、群众参与的方式,实现种植增效、农民增收、核桃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核桃产业逐渐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有机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集聚度和综合竞争能力明显增强。

(一)核桃种植稳定在现有面积。建成优质基地3万亩,亩产达100公斤以上。实现核桃年产干果2万吨,初加工0.5万吨,深加工0.1万吨,年核桃油产能0.02万吨。实现核桃产业综合产值3亿元。

(二)建设滇西蔬菜批发市场核桃交易中心,构建集线上线下交易、省内国内贸易为一体的现代数字交易平台,努力将弥渡建设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核桃集散中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基地建设

1.稳定种植经营面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地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核桃种植稳定在现有面积。按绿色经营型、有机经营型实施分类经营,力争全部面积实现绿色经营、有机经营型面积达到1万亩。大力推广果粮草复合等核桃林下复合经营,促进林农增产增收。(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提升抚育管理水平。重视科技推广,加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核桃抚育管理技术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每年培训乡镇技术人员及林农1000人次以上。提升抚育管理水平,加强核桃整形修剪、水肥管理、有害生物防控、品种改良等技术措施,加强高标准优质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州每亩补助200元的高标准优质基地扶持项目,全面推动林农自主抚育,逐步提升核桃基地效能。(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支持“三品一标”认证。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力度,鼓励申报区域性地理标志产品,出口食品基地备案,推广使用“漾濞核桃”地理标志。对有机基地认证成功的单位,申报州级按年检费用的6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强化科技支撑

4.加强初加工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和实施省级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示范建设项目。改变现有加工企业人工破壳、分级、色选的现状,积极争取在核桃种植面积超过1万亩的乡镇建设1条脱青、水洗、烘干、分级、破壳、色选为一体的标准初加工机械化生产线,青皮果加工达2000吨。对设备购置在30万元以上的生产线申报州级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5.加强产品研发。以核桃基地抚育管理有机化为基础,促进核桃工业产品(食品)有机化。鼓励县域内核桃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合作,开展核桃产品专项研究,加快核桃产品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出一批儿童成长类、老年养生类、健脑提神类、休闲类核桃食品,加快核桃工业化产品推进步伐,促进核桃工业化产品绿色化、有机化。鼓励企业将消费者认可度高的新产品积极参与州级评选。(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6.支持以核桃油生产为重点的技改提升。支持核桃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核桃油加工水平,对核桃精深加工新建或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在300万元以上的给予申报州级补助,其中对核桃油生产加工设备购置补助10%,其他的补助5%,单项补助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科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7.加大拓宽构建融资平台。县属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林农联保贷款以及林业保险等平台业务,积极开发推广以林果权为抵押标的金融产品,丰富信用增级的有效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拓宽构建林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核桃产业的融资平台,加大对核桃产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支持核桃产业发展。对核桃收储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每年安排贷款贴息资金,对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经营户等市场收储核桃发生的贷款,按3%的贷款利率给予贴息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弥渡支行、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创新发展机制

8.强化带动示范。加强核桃产业组织化程度,培优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延伸核桃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做精做优龙头企业、合作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县域内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申报州级专业合作示范社,对创建申报成功的州级专业合作示范社每个给予申报州级奖补资金10万元。争取申报州级专业合作示范社2个以上,通过发挥专业示范社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核桃基地专业化、标准化、有机化。(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和县供销社分别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统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9.支持“一村一品”示范创建。以“核桃+魔芋”“核桃+中药材”“核桃+养殖”“核桃+旅游”等1+N复合生产模式,建成4个以上“一村一品”核桃专业村,通过示范村的引领作用,逐步推动核桃产业规模化、专业化。(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0.优化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协会或企业等通过承包、核桃林权流转、入股、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核桃林集中起来,建立产品基地,组建公司或企业,实现规模化、科学化管理,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弥补小散户劳力不足、技术不高、投入不足、采收不合理、设备落后等导致产品质量不好、产值低的问题。提高核桃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工和销售。(责任单位:县供销社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1.探索组建全县核桃产业发展联盟。按照“政府引导、自建自营、资源共享、抱团发展”原则,发动核桃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等组建弥渡县核桃产业发展联盟,建立健全集管理服务、投融资、金融支持、品牌打造、线上线下交易、招商引资等功能为一体的核桃贸易结算平台和运营新机制,充分发挥联盟作用,推动弥渡核桃产业实现资源共享、标准共用、市场共建,使其逐渐成为政府整合优化资源、完善提升产业链、推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强平台建设

12.建设仓储及信息化平台。在滇西蔬菜批发市场现有核桃雏形仓储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引导,发挥地理优势壮大、规范建设核桃运输、储存冷链一体企业。以弥渡电子商务中心为主体,构建弥渡核桃电子商务平台,深化与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打通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交易渠道。积极组织参与产品展销活动,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牵头,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3.统一公用品牌。积极支持全省打造“云南深纹核桃”公用品牌。在推广使用全省公用品牌的同时,挖掘发挥弥渡人文、区域、产业特色优势,积极培育提升区域公共品牌、企业知名品牌,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保障措施

1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全面推动全县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核桃产业作为重点支柱产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突破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现场调查指导,一线推进工作,不断促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实施方案由县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牵头制定配套办法。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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