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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0-09470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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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03 00:00
来源:弥渡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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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基本职能

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渡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政办发〔201158号),弥渡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标准;负责对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定区域、流域环境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4、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重大环境信息。

9、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继续抓实减排工作。整合力量,创新方法,健全部门协调与分工负责的减排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环保设施监管、项目进度调度、资料会审上报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污水浓度,提高污水处理负荷。做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确保达到考核要求。加大现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一旦发现脱硝系统停运,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确保系统投运率达80%以上,综合脱硝有效率达40%以上。

(二)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通过集中整改,使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大量历史欠账逐步消化并杜绝新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出现。

(三)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工作。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和区划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备案等工作,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大横箐水库合法化并纳入县域生态质量考核中。   

(四)全面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积极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等监测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三级站标准化建设。

(七)继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密切关注环保领域热点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继续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党建、综治维稳、工会组织、妇女儿童《两规》实施、质量兴县、普法、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等自身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方针政策和部门工作任务及弥财预〔2016185号文件要求的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我局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了2017年项目工作的重点和目标计划,编制了2017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6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2.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69万元(本级财力302.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执收拨款6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69万元,占总支出的83.46%,项目支出6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6.5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的支出;“210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的支出;“211节能环保支出”,主要反映工资性支出、公务用车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弥渡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5%。其中,年人均办公费0.2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辆·年(按照定员定额标准)。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我局在职实有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弥渡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0万元,主要包括:环境宣传教育培训费、弥渡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运维校准费、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奖励及考核经费、环境纠纷调处工经费、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经费、污染减排经费、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经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经费等项目专项资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县财政下达部门预算批复的数额减少。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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