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民政局
关于《弥渡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弥渡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资金和集中供养特困个人财产管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的质量,县民政局代拟了《弥渡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弥渡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询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1至2021年9月14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话:0872-3071989。
2.传真:0872-3071989。
3.邮箱:2331685209@qq.com。
4.地址:弥渡县弥城镇祥和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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