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破解制约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农机组织化程度低、农机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弥渡县农业机械化运用,推动我县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出台《弥渡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弥渡现代农业“规模化、工业化、市场化、旅游化、智慧化、组织化、品牌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主要经济作物农机化薄弱问题基本解决。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优做强农机服务组织,补齐农机化作业短板,助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通过3年的努力,全县农机总动力达22.4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
三、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1〕7号);
(三)《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农机服务组织培育扶持建设项目指南的通知》;
(四)《大理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大理州农机化工作意见》
四、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弥渡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实施意见》。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业机械化工作专班,草拟《弥渡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管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3月22日、4月4日组织召开农业机械化工作专班会议,对《弥渡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讨论、研究。经修改,形成《弥渡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实施意见》,并于2023年4月8日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印发。
五、重要任务解读
《弥渡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大的部分,明确了农机化工作的发展目标、任务内容、政策扶持等内容。重点围绕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创新农机服务方式、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重点领域农机推广力度、打造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及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等8个方面的任务,以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扶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进一步规范现有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新培育组建一批农机合作社。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为抓手,强有力的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助推弥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六、扶持政策解读
《弥渡县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实施意见》中,重点扶持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合作社),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优惠政策:一是针对农机合作社会员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对农机合作社会员所购买的农机实施县级财政累加补贴,累加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补贴额的40%;二是未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年度补贴范围,按照购机总价的30%进行补贴;三是持续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符合验收条件的按等次给予相应的扶持补助,进一步做优做强农机服务组织,实现农机规模化生产。
咨询电话:0872-3074316;
地 址:弥渡县人民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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