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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3-0016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6-25
  • 发文字号: 〔 2023〕
  • 主题词: 个体工商户、措施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25 16:16
来源:弥渡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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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具体办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县政府决定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结合我县实际,参照《条例》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弥渡县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活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简化登记程序、零收费办理、减轻转型负担、贴息政策支持、降低经营成本、开办经费补贴、无风险不打扰等方面制定了7条具体措施,积极鼓励全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三、文件依据

(一)《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

(三)《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办公〔2022〕500号)

(四)《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发改法规〔2022〕273号)

四、起草过程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弥渡县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若干措施(试行)》,两次征求了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就征求到的意见稿进行充分讨论、研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修改完善,形成《弥渡县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若干措施(试行)》,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印发。

五、扶持政策解读

一是简化登记程序。申请“个转企”符合即办要求的免予提交清税证明。转型企业完成登记后,实施“一对一”政策宣传贯彻指导,帮助其及时享受国、省、州有关优惠政策。二是零收费办理。“个转企”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免收交易手续费;免费刻制3枚实物公章。三是减轻转型负担。“个转企”企业在三年过渡期间,对商贸类企业给予缴纳增值税总额县级留存部分50%的奖励,对工业类企业给予缴纳增值税总额县级留存部分20%的奖励。四是贴息政策支持。对“个转企”企业当年提供300万元以内的“税易贷”等信用贷款,解决企业无抵押担保,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的融资贷款财政给予按1.5%贴息。五是降低经营成本。对承租国有房屋的转型企业,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六是开办经费补贴。“个转企”的企业,自转型登记之日起连续3个月按期申报纳税,且有税款入库的,县级财政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七是无风险不打扰。在三年过渡期间,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不开展线下监督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咨询电话:0872—8168707

地   址:弥渡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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